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成都市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汇聚高校院所创新创业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8〕11号)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请你们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技术政策,重点支持“5+5+1”现代产业领域,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五大先进制造业,会展经济、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生活服务五大新兴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等新经济领域。
二、资助类别
(一)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
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内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细分领域。
(二)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在蓉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全职或兼职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细分领域。
三、资助额度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评审对高校院所创业人才给予20万元资助,对高校院所创新服务人才给予10万元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高校院所人才创业项目资助
(1)申报人是与用人单位(高校院所)建立劳动关系的科技人员,由申报人创办企业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2)申报人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3)优先支持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内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二)高校人才创新服务项目资助
(1)申报人是与用人单位(高校院所)建立劳动关系的科技人员,由申报人服务企业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2)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经所在单位同意,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3)优先支持创新服务我市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企业。
五、申报材料
(一)高校院所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高校院所科技创业人才);
2.附件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个人荣誉证明;
(2)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据实提供);
(二)高校院所人才创新服务类项目资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高校院所创新服务人才)
2.附件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个人荣誉证明等;
(2)服务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3)企业聘书、合作协议复印件及服务收入证明;
(4)其他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服务企业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联合承担的各级科技项目)(据实提供)。
六、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 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查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申报系统状态为“待接收纸质”),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经项目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窗口。
七、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1日24时。
项目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17时。
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17时。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包括推荐单位盖章):2019年8月15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一经市科技局窗口受理,不再进行退换。
八、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成果转化与创业服务处,联系电话:61887291
(二)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区2-01至2-03号窗口(地址:草市街2号一楼)
联系电话:86924834
(三)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服务”微信公众号(cdskjj)
九、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特此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