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9年四川省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1.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 发布时间:2019-10-11
  3. 浏览次数:995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省“四川造”名优产品市场扩展,提高名优产品知名度,省经信厅拟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编制《2019年四川省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按照省经信厅工作部署,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原则。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无固定生产场地的软件与系统集成企业除外)。

3.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以上(食品饮料产业企业可放宽至规模以上企业)。

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

(二)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1.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评为国家“质量标杆”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

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四川省老字号的产品。

3.具有自助创新,获得国家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成果奖并产业化的产品。

4.围绕全市“5+5+1”现代产业体系,全市产业功能区布局规划,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产品。

产品符合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即可申报。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现场审核发现企业或产品实际情况与申报信息不相符的不予通过。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陆http://183.223.8.7/MingYou/平台,注册并按照流程要求填报上传。(具体申报流程请详见附件1)

四、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五、审核发布

(一)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平台上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将现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于11月28日前汇总上报市经信局。

申报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供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1.工商、税务登记证书;

2.申报产品最近的质检报告;

3.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

4.获得国家、省级(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四川省老字号、国家及省级科技成果奖等)证书。

(二)市经信局按照各区(市)县现场审核通过企业名单抽查复核,并按要求向省经信厅报送全市申报企业汇总名单。

(三)省经信厅对企业和产品进行复审,并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在网上公示

(四)省经信厅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目录》企业和产品名单,对进入《目录》的企业及产品予以发布并授予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向辖区内企业宣传,组织申报。

(二)请及时与市经信局产业协作处联系,获取平台登录名及密码,以便及时查询企业申报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方式:

产业协作处  董晓丹  61881610

邮箱:490353433@qq.com

申报平台联系电话  028- 853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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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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