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批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1. 来源: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
  2. 发布时间:2019-10-18
  3. 浏览次数:1161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高管发〔2018〕12号)和《中共成都高新区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通知》(成高委办发〔2019〕43号)的要求,为做好首批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C类方向二的认定工作,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将启动2019年第三批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对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专家教授、海归高层次人才、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及有过多次创业经历的创业者等创立的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统称为高层次“四派人才”,其创办的企业统称为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海归派、学院派、蓉归派、创客派)。

(三)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股东中高层次“四派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30%,高层次“四派人才”股东实缴资本不低于9万元。

二、政策待遇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且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可按照《中共成都高新区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通知》(成高委办发〔2019〕43号)申报认定为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C类,可申请高新区范围内商品房购房摇号资格或高新区人才公寓直接购买资格,及子女入学保障等政策。

(二)经认定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且在2018年12月20日(含)后成立,可获得:最高3年、500平方米创业空间支持;视团队规模提供5套以内的人才公寓,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购房资格;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则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1.《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申报书》;

2.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部门加盖“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等复印件;

3.具体认定材料(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股东中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独角兽企业的副总及以上高管或年薪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技术骨干。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任职证明;

③所任职企业上年度排名证明材料或独角兽相关证明材料;

④收入证明(仅限技术骨干提供)。

(2)股东中有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名以内高校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任职证明;

③所任职的高校上年度排名证明材料或国内双一流高校证明材料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相关证明材料。

(3)股东中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该类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4)股东中有国内博士学历人才。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博士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5)股东中有海归高层次人才(海外硕士及以上)。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毕业证书、留学证明(教育部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股东中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成都高新区承办/主办的或其他组织举办并经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认定的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创业团队核心人员。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相关大赛获奖证明材料及团队核心人员证明材料。

(7)股东中有多次创业经历(指曾经创办过的企业达到科技部制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企业标准)的人才。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曾创办企业的章程及以下材料之一:

A.曾创办企业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B.曾创办企业累计获得股权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C.曾创办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连续两年审计报告);

D.曾创办企业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

(8)股东中有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

②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4.《2019年成都高新区“四派人才”企业统计表》;

5.材料真实性声明;

6.其他所需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如区外迁入的企业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长期申报。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号楼C区3楼人才处万天源;电子材料发至1455267389@qq.com。报送纸质材料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申报受理咨询电话:62078420。

“四派人才”企业认定QQ群:193274803(每家企业限一人入群)。

五、申报要求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材料需按本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顺序依次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尽量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一式三份、加盖公司鲜章。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其中材料1及材料4需提供文档版,其余材料提供扫描版。未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住房保障及子女入学保障的企业,不受注册时间限制。递交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材料时可按照《成都高新区关于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的通知》同时递交人才认定材料至相应窗口(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网址:http://www.cdht.gov.cn/cdhtz/c143045/2019-10/10/content_cd551bcb376340f6af7594b9c4f9c5fb.shtml)。

(二)申请房租补贴及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需在2018年12月20日后成立。认定通过后申报房租补贴及启动资金支持时,不用再单独进行认定申报。


附件:1.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申报书

2.2019年成都高新区“四派人才”企业统计表

3.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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