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有效应对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申报指南

  1. 来源:成都高新区
  2. 发布时间:2020-3-16
  3. 浏览次数:1454

为强化疫情期间对企业的支持,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厅 商务厅 人行成都分行 四川银保监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0〕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成都高新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精神,特制定成都高新区有效应对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申报指南。

一、帮助企业争取优惠贷款

(一)重点保障名单企业优惠信贷政策

1.支持标准

落实国家政策,积极支持企业进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帮助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基础利率(LPR)减100基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企业可获得实际贷款利率50%的中央财政贴息。

2.申报流程

上述贴息由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进行申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并出具意见报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财政厅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相应冲减企业应付利息。企业向成都高新区发展规划局或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加入名单,最终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决定,实行动态调整。

3.牵头单位

贴息咨询: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67191628

名单咨询:

成都高新区发展规划局(经济发展处):85339199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运行处):87099258

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局(农业经济处):27250209

(二)增加中小企业信贷供给

1.支持标准

完善成都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线上助贷系统功能,简化高新区政策性贷款审批和放款流程,利用盈创动力“盈创之星”融资信用平台进行线上快速审批,帮助在系统中取得较高评价的优质企业获得贷款。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下浮利率,对因疫情暂遇困难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对在疫情期间有力支持中小企业的银行,在成都高新区银行评测中予以加分激励。

2.申报流程

信贷产品申请由企业登录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qyfw.cdht.gov.cn/,点击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窗口进行贷款申请。(见附件1:盈创动力贷款服务系统企业操作流程)。

3.牵头单位

申请贷款: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盈创动力平台)

咨询电话:85337000

二、中央、省级专项贴息支持

(三)再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

1.支持标准

法人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向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省财政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的再贷款利率的50%向借款人贴息。已享受中央财政贴息的贷款省财政不重复贴息。

2.申报流程

上述贴息由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进行申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并出具意见报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财政厅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相应冲减企业应付利息。

3.申报材料

资金申请报告及资金申报表、2020年1月1日之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复印件以及贷款发放凭证、真实性声明。

4.牵头单位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67191628

(四)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贷款贴息

1.支持标准

对金融机构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向省商务厅确定的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发放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省财政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获贷企业贴息。

2. 申报流程

上述贴息由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进行申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并出具意见报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厅。财政厅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相应冲减企业应付利息。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名单由商务部门提供。

3. 申报材料

资金申请报告及资金申报表、2020年1月1日之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复印件以及贷款发放凭证、真实性声明。

4.牵头单位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67191628

成都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3734

(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支持标准

对金融机构展期一年以内的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2.申报流程

上述贴息申报、审核及拨付按照《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成人社函〔2019〕13号)执行。

3.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就业处)

咨询电话:83185911

三、成都市产业贴息支持

(六)工业、信息化中小微企业贴息

1.支持标准

经市经信局认定并发布的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2.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1号)文件要求向财政金融局申报。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由市经信局认定并发布,企业可对口咨询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3.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申请疫情期间贴息补助资金申报书》(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申请疫情期间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申请疫情期间的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企业申请的银行贷款支付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合同、借据、银行加盖公章的利息支付对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要求与利息支付明细表一一对应);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经营及主要产品情况、市场销售、企业资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情况;诚信申报承诺书。(以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同时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4.牵头单位

贴息政策: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咨询电话:67672972

名单咨询: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运行处)

咨询电话:87099258

(七)商贸流通企业贴息

1.支持标准

对在疫情期间,新增贷款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签订时的LPR 和贷款执行利率中较低值的50%给予贴息补贴,每户最高获得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

2.申报流程

具体申报流程待高新区管委会另行制定并参照执行。

3.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

咨询电话:85339392

(八)文旅企业贴息

1.支持标准

对疫情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式宣布疫情解除期间)成功申请成都市“文创通”贷款获批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剩余利息按“文创通”贴息政策给予补贴。上述支持由成都银行文创支行、成都每经传媒有限公司、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服务。

2.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文创通服务」—【贷款申请】,或官方网站(http://tfcci.nbd.com.cn),或每经网申报通道(http://www.nbd.com.cn)申请“文创通”贷款产品。成功获贷并完成贷款后,企业依据完贷凭证向托管机构每经传媒提出申请,由每经传媒向市委宣传部统一申请贴息、贴担支持。

3.牵头单位

每经传媒

咨询电话:86736056

(九)科技型企业贴息

1.支持标准

对疫情期间新获得“科创贷”的企业,单户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利率50%、最高30万元的贷款贴息。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程序见《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科字〔2020〕10号)。

2.申报流程

企业在成都市科技局政策申报系统内申报,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初审并推荐。

3.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咨询电话:67672973

(十)农业企业贴息

1.支持标准

疫情期间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对从事大宗粮食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80%贴息;对从事特色种养业生产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50%贴息;对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30%贴息。每个贷款项目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个贷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程序见《关于做好“农贷通”平台支持项目贷款贴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财农〔2017〕26号)。

2.申报流程

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地“农贷通”村级服务站(乡镇中心)申报,申报时须填报《“农贷通”涉农贷款贴息申报表》,并附“农贷通”平台贷款推荐凭证、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

3.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局(农业经济处)

咨询电话:27250209

已享受上述(一)(三)(四)(五)贴息的贷款,市级财政不重复贴息。(六)(七)(八)(九)(十)市级财政贴息不重复享受。

四、高新区贴息政策

(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支持标准

鼓励各合作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或展期贷款的利率在原基础下浮10%。对疫情防控期间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疫情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额外补贴,单户补贴最高40万元。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所获得的贷款须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为委托贷款;申请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无逾期、罚息等重大信用瑕疵。本条政策不与高新区同类普惠政策重复享受。

企业在申请本条政策前,应先获得市级贴息政策的支持。

2.申报流程

企业进入成都高新区政策申报系统https://www.winpow.com/interestapp/interestgxsearch.html 进行线上申报,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审核。所有申报材料模板均从系统内下载。

3.申报材料

《成都高新区企业基本情况表》;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自助查询版);贷款合同及借款凭证、还款凭证;支付贷款利息的清单及凭证;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发票;市级贴息政策拨付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政策性信贷产品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政策性信贷产品指在政策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运营的“成长贷”、“新创贷”、“壮大贷”、“园保贷”及后续开发的产品。)

4.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咨询电话:67672973

五、担保费用与保险费用补贴

(十二)担保费用补贴

1.支持标准

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对减免部分给予补贴。本条政策不与高新区同类普惠政策重复享受。融资担保公司及被担保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补贴标准为单户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2%的,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折算合同担保金额的1%给予担保费用补贴。

2.申报资料

申请报告;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性声明;以及能佐证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3.申报流程

由融资担保公司向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进行申报(企业申请成财金发〔2020〕14号文件政策资金后不得按本项政策重复申报)。

4.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管理处)

咨询电话:67672976

(十三)保险费用补贴

1.支持标准

推出企业疫情防控相关保险的保险机构,按实收保费的30%进行补贴,单家保险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程序见《2020年成都市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2.申报流程

保费补贴由保险机构向市金融监管局申报,资金用于相应冲减企业应付保费。

3.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咨询电话:67672972

六、提供信贷风险损失补助

(十四)市级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助

1.支持标准

银行机构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为高新区中小企业提供新增或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按照金融机构相应贷款损失额的30%、单家机构不超过2000万元给予损失分担。损失补助支出由市级财政承担。

2.申报流程

银行机构向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进行申报

3.牵头单位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咨询电话:67672972

(十五)高新区信贷风险损失补助

1.支持标准

对于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高新区按照金融机构承担损失额的20%给予补助。金融机构贷款损失(满足一项即可):一是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并出具中止、终结执行裁定书时未执行完毕的款项;二是无论是否进入司法程序,申请人被宣布破产时仍未收回的款项。

2.申报流程

金融机构向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进行申报。

3.申报资料

《成都高新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申请报告;金融机构贷款损失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贷款合同及借款凭证;风险损失证明文件;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发票。

4.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

咨询电话:67672972

七、优化金融服务支持

(十六)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纾困支持

1.支持标准

设立3亿元的中小企业纾困基金,对因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持续经营。根据优质企业具体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帮扶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专业分析与评判,并确定投资额度,单个企业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特别优秀的企业,经成都高新区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可提高到500万元。帮扶基金投资后,不成为控股股东,且不参与企业具体经营管理。

2.申报条件

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工商、税收(国地税)、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拥有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具有高成长潜力;优先支持全国及全省“千人计划”、“成都市人才计划”及“经成都高新区评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成都高新区的企业;企业在本次疫情中出现流动性风险等暂时困难。

3.申报流程

满足帮扶基金投资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向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申报。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过投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流程后可对企业实施投资。

4.申报资料

商业计划书

5.牵头部门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5987714

八、支持对象

(十七)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依规履行统计报表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的企业可享受本政策各项措施支持。

(十八)申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事故、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九) 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遵照其执行。


附件1:盈创动力贷款服务系统企业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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