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创新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机构:
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0〕7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人〔2020〕41号)要求,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将开展2020年科技创新活动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2020年5月7日之后在高新区内外举办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申报主体应为活动的主办或承办方,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主体工商、税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举办成都高新区品牌活动或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产业峰会、行业论坛、创享会、企业培育、业界共治、“四派人才”(学院派、海归派、蓉归派、创客派)招引等科创活动,宣传和推广成都高新区的产业政策及营商环境,推动成都高新区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
(四)在活动开展前15个工作日于受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名称、主题、时间地点、拟邀嘉宾、活动目的及意义、活动内容、宣传及预期效果、预算、相关部门推荐意见等内容,经受理部门备案认定后纳入补贴范围;
(五)与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并获得资金支持、已获得成都市及成都高新区类似奖励资金的创新创业活动,不再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
通过受理部门备案认定后的活动,按照活动实际使用费用的30%给予活动申报主体每年累计最高50万元的补贴。
三、备案时间及地点
备案时间:常年受理备案,申报另行通知。
报送地点: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号楼C区3楼综合处
受理咨询电话:028-85178872
附件:2020年成都高新区支持举办科技创新活动备案表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