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四派人才”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1. 来源:成都高新区
  2. 发布时间:2020-5-25
  3. 浏览次数:2421

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9〕17号)的要求,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将启动2020年“四派人才”企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待遇

支持“四派人才”创办企业。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给予最高3年、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视团队规模提供5套以内的人才公寓;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购房资格。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则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启动资金支持,其中一般“四派人才”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高层次“四派人才”(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专家教授、海归高层次人才、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有过多次成功创业经历的创业者等)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0万元。

二、支持原则

(一)支持方向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和临空、金融、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

(二)人才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人才所在企业为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科技创新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已享受“一事一议”的企业不重复享受类似条款;企业同一项目只能在本政策或成都高新区其他类似政策条款择一申报,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报规程(具体内容见附件1)

支持方向一: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

(一)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

1.申报条件

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自然人股东中高层次“四派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30%。2018年12月20日(含)之后成立的,可申请享受创业空间、启动资金等支持;2018年12月20日之前成立的,可参照《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9〕17号)第(一)条申请高端人才认定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属区外迁入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

高层次“四派人才”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①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独角兽企业的副总及以上高管或年薪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技术骨干;

②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名以内高校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

③《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

④国内博士学历人才;

⑤海归高层次人才(海外硕士及以上);

⑥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成都高新区承办/主办并经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认定的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创业团队核心人员;

⑦拥有成功创业经历(指创办过的企业达到科技部制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企业标准)。

(二)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房租补贴

1.申报条件

企业在2018年12月20日(含)之后成立;2019年度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或2019年度全口径纳税总额5万元以上或本科以上全职员工10人以上。

2.补贴时间范围

2018.12.20—2019.12.31,具体根据企业成立时间、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情况而定。

(三)对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提供5套以内人才公寓;对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主要创始人提供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和购房摇号资格

参照《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9〕17号)第(一)(二)(三)条执行。

(四)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启动资金

支持标准

①申报企业在2018年12月20日(含)之后成立;成立之日起36个月内可按照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非关联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0%申请两次资金补贴。其中第一次按照企业注册成立时,注册实缴资金中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若企业36个月内再次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还可按照单轮次股权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两次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②申报企业中,属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成都高新区承办/主办并经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认定的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核心人员,一年内在成都高新区设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创业支持,支持金额不高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若所设企业在三年内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则可按照单轮次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支持。两次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支持方向二:一般“四派人才”企业

(一)一般“四派人才”企业认定

申报条件

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18年12月20日(含)之后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自然人股东中国内硕士或海外学士持股比例不低于30%。属区外迁入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

(二)一般“四派人才”企业房租补贴

1.申报条件

企业在2018年12月20日(含)之后成立;2019年度销售收入30万元以上或2019年度全口径纳税总额3万元以上或本科以上全职员工5人以上。

2.补贴时间范围

2018.12.20—2019.12.31,具体根据企业成立时间、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情况而定。

(三)一般“四派人才”企业启动资金

支持标准

申报企业在2018年12月20日(含)之后成立;成立之日起36个月内可按照单轮次投资机构股权融资额的10%申请最高5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四、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1.“四派人才”企业认定工作长期开展;房租补贴及启动资金分批受理。

2.本批次需申报房租补贴及启动资金的企业:

1)认定申请材料应在6月9日17:00前完成线上提交。

2)房租补贴及启动资金电子材料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7:00、纸质材料线下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

3)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并及时提交,超过申报期限未完成提交认定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原则上不再受理本批次房租补贴和启动资金申报。

(二)申报方式:申报人及企业关注“成都高新人才之家”微信公众号后根据本通知及线上平台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报(PC端口申报网址:

http://gx.chengdutalent.cn:8080/GXTalentUmi/#/login)。线上申报受理通过后,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至科技人才局(装订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关于企业认定申报,由科技人才局直接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关于房租补贴及启动资金申报,由科技人才局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上报管委会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受理部门

科技和人才工作局人才发展处

联系电话:李老师62077342;万老师62078420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号楼C区3楼

QQ交流群:887098481、486970841

附件:1.“四派人才”企业政策申报规程

附件1“四派人才”企业政策申报规程

2.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2申报注意事项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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