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减免菁蓉汇非国有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企服办〔2020〕6号),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拟对入驻菁蓉汇的非国有承租中小企业兑现房租减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一)减免对象为入驻菁蓉汇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含商业及餐厅,尚在房租减免政策期内的除外),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承租非国有中小企业工商、税收关系须在成都高新区。
二、减免标准
2020年5-7月份租金减半。
三、申报材料
(一)《菁蓉汇承租中小企业房租减免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申请企业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需提供带二维码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提供公司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参保证明(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指企业近期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证明,不限区域)。
(六)企业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刷,一式一份,加盖公司鲜章。
(二)纸质资料报送同时按照要求审验相关材料原件。
(三)未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原件审验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四)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收补交或更改资料。
(五)申报企业有欠缴房租的应在2020年8月底前结清。
(六)2020年5-7月份已缴纳租金的,在后期房租中作相应抵扣。
五、申报时间
2020年9月30日前。
六、受理部门
科技人才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天府五街200号1A1F外侧党群服务厅
电话:88612761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8月17日